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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及社会组织管理最新相关政策规定,我局修订了社会团体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基金会章程和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的示范文本。请各市级社会组织根据最新章程范本,规范本组织章程。
附件: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2.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3.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4.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
福州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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