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0200-2024-000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9-30
  • 标    题: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废止《福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规〔2024〕2号
  • 发布日期: 2024-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废止《福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榕民规〔2024〕2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4-09-30 16:08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福州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榕民〔2021〕273号)。即日起,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由县(市)区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的评估主体、评估流程、评估指标等要求组织开展。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民政局

                            2024930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9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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