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0800-2010-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0-05-06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市钢铁行业协会登记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10]192号
- 发布日期:2010-05-0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钢铁行业协会: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登记福州市钢铁行业协会的请示》和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福州市钢铁行业协会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登记条件,准予登记注册,协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业务主管单位是福州市经济委员会,法人代表是林杰,协会地址是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14层。
协会登记后,应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按照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促进我市钢铁行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此复
二○一○年五月六日
抄报:省民政厅
抄送:市经济委员会、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统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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