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0800-2010-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0-07-20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市天鹏畜牧兽医职业培训学校登记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10〕291号
  • 发布日期:2010-07-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福州市天鹏畜牧兽医职业培训学校登记的批复
榕民〔2010〕291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0-07-20 00:00

福州市天鹏畜牧兽医职业培训学校(筹):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登记福州市天鹏畜牧兽医职业培训学校的请示》和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福州市天鹏畜牧兽医职业培训学校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准予注册登记。该单位为非营利性机构,具有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郑瑞芝,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住所:福州市上街镇沙堤村中洲49号。

单位登记后,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

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与年度检查,重大活动及时报告,登记事项需变更的,要申请变更登记。   

此复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抄送:市劳动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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