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0800-2010-0002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0-08-16
  • 标    题: 关于同意筹备成立福州市丽水商会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10〕331号
  • 发布日期:2010-08-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筹备成立福州市丽水商会的批复
榕民〔2010〕331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0-08-16 00:00

廖洪成等6位同志: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筹备成立福州市丽水商会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同意筹备成立福州市丽水商会。请接此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此复

 

 

                  二00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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