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11-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1-02-12
  • 标    题: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边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1〕44号
  • 发布日期:2011-02-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市边界线联合检查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通知
榕民〔2011〕44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1-02-12 00:00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2012年省县乡三级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07196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边界联检工作的通知》(闽民勘[2010]367号)要求,现将2011年度全市边界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任务

()县级边界线联检任务:我市2011年边界线联检任务,共有9条,其中:市间县级界线4条,总长235.49公里,市内县级界线5条,总长278.25公里(详见附件一)。

()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今年要认真按照省、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平安建设工程的部署,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依法管理边界为手段,以边界地区平安和谐为目标,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加强边界线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化解边界矛盾,维护边界地区安定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

   二、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民政局应于20113月底前,做好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和平安创建活动计划安排,并报送市边界办备案;430日前召开第一次联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65日前,书面报告半年边界管理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情况;7月底前做好有关表格、照片等内外业检查工作及平安边界线协议书签定工作;8月底前,完成界线方位物、界桩修(补)测工作和联检成果资料汇总等工作,并建立电子文档; 9月中旬召开第二次联检会议,对联检工作进行总结,起草联检工作报告,将联检工作报告报送福州市人民政府,联检成果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边界办汇总后报省备案厅;1016日前,完成《福建省县界界桩委托管理维护备案表》的上报工作(详见附件二)。表上管护时间栏统一填写至201712月底;116日前,书面报告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年度考评报告,并加附本地综治部门意见;12月迎接省、市综治平安边界考评。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边界联检和平安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向政府领导汇报联检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工作经费、人员、通讯、交通等保障措施,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边界的日常管理,注重抓好界线联检工作。一是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 “一个方案、两次会议、三级联动、四项成果”的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保证联检工作有步骤、有秩序的开展,保证联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二是毗邻双方要及时沟通联系,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步骤,确定任务分工,确定具体时间,认真进行内业、外业检查。对于联检工作发现的影响边界地区稳定的资源管理使用及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将边界问题和隐患消除于萌芽状态。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的勘界工作,扎实抓好界桩管理维护工作,明确界桩管理维护的责任范围,务必将界桩管护责任分解到乡村、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实施“两图一责”、界线年度巡查、界桩委托管理、界桩告示牌等项工作,确保边界线实地位置清晰和界桩完好无缺。及时修复损坏的界桩,及时修测发生变化的界线标志物及与边界线有关的地形地貌,及时更新变化的界线资料。继续做好勘界档案保管和界线管理资料立卷归档工作,继续做好《福建省省县两级界桩图片集》的编辑、出版工作。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边界线联检工作作为排查边界纠纷、建设平安边界的重要内容来抓,成立由党委领导或者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平安边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活动方案。县级以上边界线都要签定平安边界创建协议,建立毗邻双方睦邻友好关系。成立以民政局长为总指挥的边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边界纠纷冲突事件。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当地平安建设总体规划和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附:12011年度县级界线联合检查任务安排表

   2、《福建省县界界桩委托管理维护备案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区划 界线联检 通知

抄送:省民政厅、省勘界和地名档案管理中心,市政府办公厅,存档。

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121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