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17-0005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7-08-11
- 标 题: 关于调整福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7〕656号
- 发布日期:2017-08-11
- 有 效 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及工作部署,做好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子波(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艺萍(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 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大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江齐生(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刘建平(局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
高洪霖(局调研员)
郑则传(局调研员)
陈敬水(老龄办副主任)
何 玲(局副调研员)
陈光震(老龄办副调研员)
成 员:杨玉华(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
陈 锋(计财处处长)
赵梗如(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翁昌福(民间组织管理处处长)
郑火土(社会救助救灾处处长)
苏火强(优抚安置处处长)
林培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吴云峰(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处长)
钟秀兰(福利慈善处处长)
邱吉华(老区工作处处长)
邹坚民(行政审批处处长)
陈如光(基建办主任)
蔡云辉(计财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云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岗位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本局安全生产工作由林子波局长全面领导,黄大明副局长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工作,各分管领导负责直接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行业、本部门及分管的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督促、统计等相关工作。
福州市民政局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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