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19-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9-02-12
  • 标    题: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民〔2019〕80号
  • 发布日期:2019-02-1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榕民〔2019〕80号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9-02-15 15:42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十届人大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第1359号)收悉。相关代表从开展红色遗产系统分类整理、制定红色文化遗产长远保护发展规划、注重红色文化遗产社会教育功能、加大红色宣传及打造红色文化主题基地等几个方面提出加强我市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这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市红色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关心,现将我局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老区革命遗址等红色文化宣传工作。《福州日报》社签订协议,开辟专栏,宣传报道连江、罗源、福清、长乐、闽侯、永泰等6个县(市)老区革命遗址等,进一步弘扬红色文化二是落实红色文化资源专题调查等工作。按照《福州红色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工程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榕委宣综〔2016〕111号),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认真做好全市红色文化资源专题调查。2017年11月6日,市委宣传部召开红色文化弘扬保护工作协调会,会议明确此项工作由市委党史研究室负责,对前期整理汇总的红色遗址进行细化分类,分清轻重缓急,提出保护规划和建议。我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做好辖区内老区革命遗址、遗迹维修保护工作。近年来,各县(市)区民政局(老区办)积极向省民政厅(老区办)争取省级老区革命遗址专项维修保护资金,做好辖区内老区革命遗址、遗迹的维修保护等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配合贵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等部门,按工作职责要求,落实好老区革命遗址维护保护和红色文化宣传等项工作。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刘建平

联 系 人:黄金彪

联系电话:83250630 

                                 福州市民政局                

                                    2019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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