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下降老年人享受社会福利优待年龄的建议》(第113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7万,占全市常住人口总数的15.6%,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现实问题,它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
市民政局作为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坚持民政为民的服务宗旨,积极做好养老服务工作,强化社会救助兜低,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年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对困难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按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老年人给予了及时的救助;切实履行保基本、兜底线和监管服务职责,重点保障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对特困老年人的失能、半失能人实行集中供养、优先保障低边缘户以及空巢等困难老年人入住,扩大和提高政府购买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提高现有服务水平。积极培育养老社会化专业组织,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紧急救援、应急救助、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日间照料、助餐助浴、代购代办、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健康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方便可行的服务保障。享受以上各种服务和保障的政策的老年人年龄最低年龄为60周岁。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做好下降老年人享受养老福利优待年龄的措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提升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领导署名:赵艺萍
联系人:钟秀兰
联系电话:83250719
福州市民政局
2019年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