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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原“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印章因使用年限已久,磨损严重,根据印章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现重新刻制“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印章,自即日起启用。原“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印章收回作废。
附件:印模
福州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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