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22-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3-01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2-03-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2-03-02 09:51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量,现将《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日

 

 

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规范民政部门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民政对象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重点工作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等制度,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合法决策。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方面重大民政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事后评估制度,及时收集群众意见,评估实施效果,对不当的政策要及时予以终止或调整。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照《福州市民政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可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准备。对于风险评估结论建议暂缓决策或者终止决策的,承办处室还应当及时报局领导集体研究作出继续决策、暂缓决策或者终止决策程序的决定。    

(二)加快新形势下民政立法工作步伐

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将民政立法工作作为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以破解民政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强殡葬管理等领域的立法创制。

(三)强化依法行政执行力

继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措施,逐步提高民政行政执法的公开度、透明度和准确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持证执法,逐步提高民政干部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持续推进民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民政与其他部门横向联合和市、县级民政部门纵向联合的执法体制,开展集中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强化主动执法意识,重点加强对养老机构、殡葬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民政执法,优化全市民政发展环境。继续推动行政裁量权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范围、种类、幅度,推动全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文书的统一,避免执法随意性。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度,对违反程序执法,或者错误执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坚持职权法定原则,准确界定各级民政权责界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清单事项逐步细化权力运行流程。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禁止越权、越界发布带有立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

(五)夯实民政普法宣传工作基础

一是抓好重点内容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其中的基本观点、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将贯彻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作为全年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并以“宪法宣传周”为重要宣传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效果。借助“清明节”“情人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殡葬、婚姻、养老、慈善等民政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主动为群众提供了解民政工作的窗口,提高民众尊法守法的意识。

二是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方式,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开展“法律六进”,积极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开拓普法宣传阵地,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团体、社工组织和村(居)委会在民政普法中骨干作用,大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

(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将依法应诉制度建设列入实施议程,制定行权流程图,编制规范化文书范本,确定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应诉工作,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加大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相关工作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答复、答辩集体讨论研究制度,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和解、调解、纠错整改机制,促进民政部门和相对人相互信任和理解,积极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息。严格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和复议决定,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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