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22-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2-03-01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22〕25号
  • 发布日期:2022-03-0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印发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榕民〔2022〕25号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2-03-02 09:55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民政局

                                  2022年31

 

 

 

 

 

                                                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快民政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做好民政普法工作,特制定我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持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为全市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民政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业务处室及局属单位应根据职能分工,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清明节、“六一”儿童节、“七夕”、“中华慈善日”时间节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文明殡葬、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慈善公益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

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方式,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组织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开展“法律六进”,积极组织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基层民政服务对象,开拓普法宣传阵地,发挥行业协会、志愿者团体、社工组织和村(居)委会在民政普法中骨干作用,大力普及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民政法治氛围。

(四)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

(五)加大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做好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刑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  

  三、其他工作要求

各业务处室和局属单位要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摆上议事日程,将普法工作纳入民政法治建设整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结合民政业务特点,认真履行民政职能,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普法工作格局。

 

    附件:福州市民政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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