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23-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04-26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3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民〔2023〕120号
  • 发布日期:2023-04-27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03号建议的答复
榕民〔2023〕120号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3-04-27 10:18
 郑书鸿代表:

《关于规范我市地名命名工作的建议》(第1103号)收悉。该件由我局主办,市交通局、文旅局协办。在建议中您列举了我市地名名称存在的一些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情况,指出了地名命名、更名和使用过程中随意性、西化洋化、推广名和备案名不符等问题,提出强化管理力量、严格地名使用、建立专家库、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文化宣传等建议,对我市地名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政部门履职的建议

为持续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我局以建立健全管理架构为抓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地名审核,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一是配强配齐地名管理队伍,为解决人手不足问题,我局将地名管理工作的职能进行了调整,指派行政区域界线信息中心协助区划地名处开展地名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地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我局草拟了《福州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征求有关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意见,目前,我局正根据各地各部门反馈的意见,同时结合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精神对联席会议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开展地名审核、备案工作,自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督促地名相关审批部门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做好备案,共审核备案街路巷名称106条、小区楼宇名称64条、隧道名称2条;四是开展不规范地名整治,2021年,民政部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重新启动不规范地名整治工作,我市仓山区和连江县有4个不规范地名列入清理整治名单,为我市推进不规范地名整治积累了经验。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做好市辖区街路巷的命名、更名、报批、公布、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认真履责,积极开展地名备案和公告,加强对标准地名使用工作的监督检查,普及地名管理法规政策,推动不规范地名整治,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宣传工作。

二、关于严格落实楼盘地名的建议

根据《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我局主要负责对建筑物、住宅区名称进行审核后予以备案登记,并严格落实经备案名称的使用,一是从源头抓起,将名称命名、更名的备案纳入《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特殊环节清单》,要求建设单位需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名称的备案,确保名称合规合法,并做好“一名到底”。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房屋建设单位在推广、宣传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预售登记证等环节必须使用已备案的标准名称,并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未使用标准名称的问题。三是加强地名法律地位的宣传,结合平安宣传、三下乡、普法宣传等活动,普及《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调标准地名的使用意义和法律地位,杜绝备案名与推广名不匹配的问题产生。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民政部门意见后批准,目前,该职能正在移交阶段,待职能移交完成后,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住宅区、楼宇的命名和更名,履行地名主管部门职责,对标准地名的使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将违规信息通报有关部门查处。在移交过渡期间,我局将继续按照《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住宅区、楼宇名称的审核备案和使用监督。

三、关于成立命名专家库的建议

我局向来重视专家学者在地名命名审核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每次道路命名工作中,都积极邀请熟识福州人文历史,以及在地理、民俗、文化等方面有所建树的专家学者参与道路名称的论证和审定。

下一步,我局将尽快推进地名专家顾问组的建立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专家顾问组管理细则的制定,6月份集中收集有意参与地名管理工作论证评审的专家学者名单,7月份向社会公示名单,公示完毕后正式启用。通过聘请在地名管理、城乡规划、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专家学者参与全市各项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和论证工作,让我市地名体现福州文脉、突出城市特色,进一步提高福州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形象。

四、关于规范地名命名工作的建议

(一)规范建筑物、住宅区的名称备案流程。为加快推进福州市地名地址数据库和应用平台的建设,确保我市地名地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实用性,我局联合市大数据委、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修订出台《福州市地名地址信息化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地名地址信息化管理流程,为全市各部门开展涉地名地址相关工作提供了信息支撑,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设福州市地名地址信息平台。由市大数据委牵头,市民政局、公安局、不动产局等部门积极配合,委托福州市勘测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福州市地名地址信息平台,依托“二普”成果建设标准地名地址库,同时将地名命名、更名,门牌号申请编排等工作事项纳入平台开展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命名、更名流程。

    (三)规范公交站点命名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在公交站点命名工作方面做到,一是坚持遵循定位准确、标准规范、具有引导性的原则,优先考虑公交站点所在区域的道路、街、巷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名称,以及标志性建筑物、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二是坚持历史文化保护,尽可能沿用历史遗留的市民熟知或知名度高的名称,做好地名历史文化保护;三是群策群力,通过12345、公开电子邮箱等方式,动态收集群众对公交站点命名的意见建议,充分采纳吸收合理建议,为站点命名提供参考,及时变更存在错误或歧义的站点名称,例如将“博士后公馆站”于2021年6月更名为“洪塘大桥西站”。

目前,民政部即将出台《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民政厅正在着手修订《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并准备成立福建省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一步,我局准备于6月底前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制定街路巷命名、更名、备案、使用方面的工作细则,规范街路巷管理的工作流程以及标准名称的监督使用。此外,还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福建省地名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健全地名命名、备案、公告、监督等相关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我市地名管理工作。

五、关于加强地名文化宣传的建议

(一)编制地名文化保护名录。2017年6月,我市公布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将华林路等50条路、北后街等17条街、新港等20处地片名称、思儿亭等22个路口、衣锦坊等8条坊、杨桥巷等42条巷、西峰里等8个里、立本弄等4条弄共171个老地名列入福州城区老地名保护名单。去年6月,提请市政府以文件办理告知单的方式要求各县(市)区启动本行政区地名保护名录编制工作。

(二)参与千年古镇(古村落)评选。2019年,永泰县嵩口镇、闽侯县侯官村被评为“福建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古村落)”,经过几年的发展,嵩口镇、侯官村依托独特地理优势,逐步形成以乡村旅游、文化旅游为龙头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之路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开展第二批“千年古镇(古村)”的评选活动,我市已报送了仓山区梁厝村、晋安区寿山村、连江县透堡镇等有乡土特色、有强烈意愿的镇村参评。

(三)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市文旅局通过书籍、展陈以及“遇见福州”微博、微信、抖音、头条号等方式多次开展福州地名文化宣传。如在书刊《爱上福州的101个理由》中《这些地名里,满满都是爱》介绍福州部分地名的来源;在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介绍“能补天巷”的由来;发布《福州这些宝藏地名,让你一听就想来》微信推文、《从诗词歌赋到南台十景,这些地名不简单》短视频等,介绍福州地名故事。

下一步,我局将向社会公众征集选取特色地名,尝试制作2-3条宣传短视频,依托广播节目、互联网、短视频平台,向社会公众讲述福州地名好故事。市文旅局将在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制作的广播节目《福地处处有故事》中,向听众介绍福州地名文化故事。

 

领导署名:江齐生

人:裘旦红

联系电话:83250750

     

 

 

                                  福州市民政局

                                  2023年4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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