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民政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0-02-01 11:5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下称《规定》)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4层,邮编:350004,电话:83250783,电子信箱:83250105@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小榕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专门指定2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2009年,我局积极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宣传民政政策争取社会支持结合起来,与网上办事方便群众结合起来,与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民政结合起来,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更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对各类民政信息再次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我局目前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面,依托局办公室,作为发布和查阅相关信息的场所。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本局工作职责、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我局年度工作目标、涉及公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如低保、农村医疗救助、救灾资金分配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救灾应急预案重新进行梳理,并及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开通了福州市民政网,进一步拓展对外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在公开程序上,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建立了由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具体把关的保密审查的工作机制。在公开形式上,今年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民政网,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告栏,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热线,扩大了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既方便了群众办事,又方便了群众监督,进一步密切了民政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公开的时间上,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市档案馆并在网上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在监督措施上,局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对我局机关各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进行监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及时分析和处理群众投诉问题。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更好履行《条例》规定职责和义务,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信息公开会议和举办的培训班,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明确《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贯彻施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局将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抓好各项工作的积累,将法律法规、办事指南、常用表格、特别是为民办事,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类信息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民政局网、本局政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民政工作也得到了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截至20091231日,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此外,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我局已完成了2003年至2008年底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共梳理政府公开信息540条,其中依申请公开11条,并移交市档案馆,由市档案馆代为公开。

为方便民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在互联网上公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福州市民政网,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便于市民查阅。二是在市档案局公共阅览室公开。我局于每月10日前,将我局各相关处室属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文件进行建库梳理,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同时移交市档案馆,在其公共阅览室进行公开。三是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部门并在机关内设立了查阅场所,通过设立公共查阅台、资料索取窗口、信息公告栏等设施,进一步丰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便于人民群众及时完整地获取属于正常公开范围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都全部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公开。加大了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网站建设,开通了动态监督、意见箱、政策法规等栏目,2009年度,没有单位和个人向我局提出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我局从200911日起,取消(1)社会团体登记费100元。(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和变更登记费10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网站建设的实践中,主要存在着三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不够畅通;针对以上的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授受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好方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在群众需要时,多一条快捷的沟通渠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项长期、艰巨的政策性工作,目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工作人员,建议增加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的编制。

八、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计量单位

2009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3

593

其中:1、网站公开

53

593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总数

0

1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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