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16-01-13 10:2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5214号)要求,由福州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mzj.fuzhou.gov.cn/上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83250052

  一、概述

  2015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等文件精神,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提升工作质量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的协调、审核监督等制度,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方位指示图、联系方式、申请渠道等内容。同时,认真做好每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工作。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

   一是加强福州民政网站的维护管理。对网站的信息内容、链接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加强了公共服务相关信息的公开。机关各处室对福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中与本处室业务相关的信息、办事、服务进行核对,对需要删除、修改和新增的信息内容进行了更新,确保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

  二是做好政务微博运营工作。继续做好“福州民政”官方微博的发布工作,以新浪微博为例,截止20151231日共发布微博854多条。主要内容包括:做好市民政局重大活动、重要政策、便民服务的宣传工作,为广大网民进一步走近民政、了解民政提供崭新窗口。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等信息公开。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榕委办〔201578号)精神,调整入驻事项及相关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信息,加强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的梳理工作,及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福州民政网上进行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共取消市级行政权力6项;下放市级行政权力2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取消的行政审批环节4项,取消申请材料1项。二是对成立的各类社会组织业务进行信息公开。对我局目前办件量最大,群众最为关注的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工作,依托福州民政网平台,按季度、分批次予以公布,便于群众查阅。截至201511月底,我局共成立登记各类社会组织57家,变更65家,注销3家,年检483家。三是严格执行网上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对前来窗口办理的各个事项,均遵循网上审批制度,在规定的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内办结。办事群众可根据持有的“受理承诺单”的事项编号和密码,随时随地查询事项办理进度。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规定,我局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民政网财政预决算栏目中依法公开了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信息以及收费项目等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福州门户网和福州民政网公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避灾安置场所、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流程等信息。一是规范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低保对象和其他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201511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户8383户、14200人,发放低保金8337.39万元;农村低保户41482户、77347人,发放低保金25606.12万元;农村五保供养7472人,发放5643.79万元;临时救助10018户,发放临时救助金1037万元。二是建立低保信息核对机制。截至12月底,全市所有县区启动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全部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三是完善低保政策宣传渠道。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宣传展板、宣传单()以及网站、报纸、电台、电视报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确保政策宣传的广泛性。我局还组织每个县(市)区基层民政干部利用入户调查、走访慰问等时机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将市民关心的低保政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及残疾人救助等相关政策作为宣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通过下社区、乡镇26个,发放宣传单8000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实效。四是强化低保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低保资金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坚持救助资金的社会化发放,直补到户,减少中间环节,确保救助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定期对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将低保工作的全过程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

4、加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要求各地慈善组织及时公开接受捐赠情况及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及公开慈善项目运作、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通过各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杂志以及慈善信息平台等,发布慈善组织基本信息、项目信息以及新闻动态等,此外,通过各慈善组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慈善活动信息、项目信息、专项募捐情况等,做到了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历年累计公开86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市民政网、市档案馆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以来,我局在福州民政网上转发了民政部、省民政厅对《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社工服务标准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有关事宜的通知》等30个文件的解读,让群众熟悉了解民政业务工作内容,方便市民办事。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 网上申请3件。按时办结数6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其他答复4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民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我们将根据处室的分工调整,按照本市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紧密结合2016年民政工作的重点和热点,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6

86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6

86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2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4

   2.网上申请数

3

2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2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

1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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