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1-01-13 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福州市民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起至2020年12月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http://www.fuzhou.gov.cn)和福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fuzhou.gov.cn/)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12层,电话:8325051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不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民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分解政务公开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定期召开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作具体部署,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梳理,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切实提升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民政民生领域重要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养老、婚姻、殡葬、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市民政局官网进行主动公开。加强政策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涉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通过专家座谈、官网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三)落实民生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设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将全市低保对象信息全部录入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进行公开和长期公示,并通过“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民政局”和“福州市惠民资金网”网站公开社会救助相关数据。二是推进社会福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在网上公开老年人福利、残疾人、儿童、孤儿相关福利政策,及时更新梳理各项福利补贴申领、申请审批程序和福利补贴发放情况,养老机构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流程,以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评估结果。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会公益有关信息,包括救助的动态管理信息、全市各个协会组织变更、注销、成立登记情况;惠民殡葬改革相关信息、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等。四是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民政审批工作实际,我局对权责清单进一步梳理。目前,共有权责事项12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五是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民政系统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政府采购等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福州市民政局均按要求发布了财政预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并及时发布招标采购方案及中标情况。

  (四)回应解读相关情况

  2020年,我局在主动发布信息、采取有效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舆论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通过一系列形式新、内容实的新闻宣传活动,宣传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新成果、改革新举措,2020年共召开3场新闻发布会,全年共发布政务解读13篇,对发布的步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在制定事关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过程中,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民意征集等形式回应关切。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坚持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分口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申请渠道及时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上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渠道。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5

5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7

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18

0

行政强制

0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7471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专职人员,业务水平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开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部分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信息公开范围、公开程度把握不准,对政务公开的理解不到位。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通过规范和完善,扎扎实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三是优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量,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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