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2024年度福彩公益金使用公告
时间:2025-05-30 15:27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残疾人无障碍连廊及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平台架空层、无障碍连廊、绿化及景观、道路台阶、挡墙、消防系统更新等。

三、项目周期:2024年10月-2024年12月

四、资金额度:200万元

五、资金使用情况:实际支出154.0768万元

六、项目负责人:陈建文 

七、联系方式:0559-87248786

八、项目执行情况: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残疾人无障碍连廊及平台建设项目2024年10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系统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采购中标单位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0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024年度共支付工程款143.0743万元,支付项目其他费用11.0025万元,合计支付金额154.0768万元

九、绩效目标:扩大院区残疾人活动空间,解决残疾人无障碍通行等问题,提升院区无障碍环境,满足正常康复需求,提高服务对象幸福感。

指标设置情况:(1)无障碍建设完成率等于100%(2)残疾人参加康复比率大于等于80%;(3)完工及时性小于等于12月;(4)工程成本控制率小于等于100%;(5)项目招标节约率大于等于5%;(6)受益对象人数大于等于215人(7)受益群体满意度大于等于90%

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完成。

指标完成情况:(1)无障碍建设完成率等于100%(2)残疾人参加康复比率89.15%;(3)完工时间为12月;(4)工程成本控制率77.04%;(5)项目招标节约率14.27%;(6)受益对象人数222人;(7)受益群体满意度为100%2024年均已完成设定的绩效目标指标。

十一、项目实际效果:残疾人无障碍连廊及平台项目的建成扩大了院区残疾人活动空间,解决了残疾人无障碍通行等问题。

十二、接受监督情况:

本年度已接受福州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十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项目名称

“下达2023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月发放给我院在外就学服务对象,资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项目周期12个月

四、资金额度2万元

五、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至2024年7月实际发放助学金2万元,资助我院3名在外就学服务对象

六、项目负责人:黄建兰

七、联系方式18359795010

八、项目执行情况:已完成

九、绩效目标

(一)指标设置情况:

(1)资助人数大于等于3人;(2)孤儿助学金发放率大于等于95%;(3)孤儿助学金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95%;(4)"纳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孤儿的补助标准"大于等于833元;(5)符合申请条件且享受资助的比例等于100%;(6)受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二)指标完成情况:

(1)资助人数等于3人;(2)孤儿助学金发放率等于100%;(3)孤儿助学金及时发放率等于100%;(4)"纳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孤儿的补助标准"大于等于833元;(5)符合申请条件且享受资助的比例等于100%;(6)受助对象满意度等于100%。

十、项目执行情况:已完成

十一、项目实际效果

资助我院3名在外就学服务对象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接受监督情况

本年度已接受福州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十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福州市人民府办公厅转市财政局关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部彩票公益金使用办法》《福建省“福彩圆梦 · 孤儿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一、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福彩公益金(儿童福利类)”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月发放给我院在外就学服务对象,资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三、项目周期7个月

四、资金额度1万元

五、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8月至12月,已按月发放给我院3名在外就学服务对象共计0.7499万元,结转助学金0.2501万元,2025年继续按月发放。

六、项目负责人:黄建兰

七、联系方式18359795010

八、项目执行情况:已完成

九、绩效目标

(一)指标设置情况:

1)资助人数大于等于3人;(2)孤儿助学金发放率大于等于95%;(3)孤儿助学金及时发放率大于等于95%;(4)"纳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孤儿的补助标准"大于等于833元;(5)符合申请条件且享受资助的比例等于100%;(6)受助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三)指标完成情况:

1)资助人数等于3人;(2)孤儿助学金发放率等于100%;(3)孤儿助学金及时发放率等于100%;(4)"纳入助学工程资助对象的孤儿的补助标准"大于等于833元;(5)符合申请条件且享受资助的比例等于100%;(6)受助对象满意度等于100%。

十、项目执行情况:已完成

十一、项目实际效果

资助我院3名在外就学服务对象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接受监督情况

本年度已接受福州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监督指导。

十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福州市人民府办公厅转市财政局关加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金管理规定的通知》《部彩票公益使用办法》《福建省“福彩圆梦 · 孤儿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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