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协调和督促所辖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等抓好有关政务公开工作。
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公布本区域现行社会救助政策清单,结合特色、细化公开事项措施和有关要求。各地要认真总结分析,及时梳理汇总执行过程中工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形成典型经验及做法等,于2024年11月前将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报送市局社会救助处。
联系人:黄龙为,联系电话:83250456
附件:1.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2.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福州市民政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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