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福州市民政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DB35/T1792-2018),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专此通知
福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9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民政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福州市审改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和《福州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特制定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事项
我局2020年随机抽查事项包括对市级基金会的监督检查、对市级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对市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检查三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具体抽查工作由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处组织实施。
二、抽查对象
全年随机抽查对象的总量应不低于对应事项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名录库详见附件二)的5%。
三、抽查频次
随机抽查原则上每年一次,抽查工作应在12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处根据工作计划确定。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库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增加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执法检查人员应从附件三《福州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五、抽查方式
每次抽查活动开始前,由办公室牵头,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邀请局机关纪委、效能办、人事处进行现场监督,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抽取全过程,同时将抽查过程形成书面文字资料,保存归档。
六、抽查结果公示
由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处负责在每次随机抽查活动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信息在福州市民政局网站和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上公示,并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七、其他要求
具体实施抽查业务工作的处室,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将随机抽查事项名称、被检查对象名称、执法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录入台账,并由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单位盖章确认。
附件:1.福州市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市民政局检查对象名录库
3.福州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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