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6-06 17:24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民政系统开展2020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和《关于下达2020年福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排,决定在6月份开展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和“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行业监管和主体责任,遏制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民政部门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心得体会,并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深入基层调研宣讲、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2.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要根据《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排查整治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反映工作进展和成效。要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工作成果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大力宣传推广。要广泛动员民政服务机构干部职工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民政服务机构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深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线上线下安全知识学习宣传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学习在央视新闻、新华网、人民智云等主流媒体客户端和重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积极参与在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开展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培育、丰富具有自身特点的安全文化,引导服务对象养成良好安全习惯,构建群防群治安全管理防线。“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期间,民政部在部属媒体、部门户网站上开辟“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专栏专题,分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排查整治进行时”、文件法规、安全知识等四大板块,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宣传、交流各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部署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市安办将在福州新闻网及“福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网上承诺活动、播放安全月宣传抖音视频;上线福州市人民政府在线访谈节目,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应用程序、LED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积极宣传,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所属民政服务机构法人和安全工作负责人,民政服务机构要组织各岗位安全工作责任人,围绕本行业易发生事故的重点生产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培训时要分层次突出重点,领导干部重点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和组织指挥机制,管理人员重点掌握各类安全生产重点和应急处置办法,干部职工要重点掌握安全生产及消防器材操作规范和自救互救知识。各单位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优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操作规程,普及应急常识,强化应急技能,配强应急队伍,落实应急装备,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水平。  

  5.开展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积极参与省安办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应急管理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作品创作要遵守法律法规,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进一步宣传应急管理、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常识,提高避险能力。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创作生产微视频、短视频、动漫、书法等安全文化精品,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三、积极配合开展“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 

  2020年“福州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市安办将组织媒体深入基层和企业,采访报道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主题采访活动。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积极配合媒体采访;同时深入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具有特点和行业特点的“安全发展区域行”宣传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活动领导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保障经费,狠抓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有序开展。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活动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建立健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真正让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基本常识融入所属人员的衣食住行、生产生活,转化为人人自觉遵照执行的日常行为规范与基本行为准则。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6月20日前至少报送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工作部署安排信息稿或典型经验材料,7月1日前报送活动开展综合情况。各级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活动期间信息、活动开展情况的整理、收集、报送,联络员名单于6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联系人:谢炜炜,传真:83250105,邮箱:83250105@163.com。 

            

    

                                     福州市民政局  

                                      2020年6月5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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