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福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11-26 17:16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有关文件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事项共124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2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监督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权责事项37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民政局权责清单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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