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注册并在福州从事商事活动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个转企或联合合作企业进行申报);能向消费者开具福州市税务部门印制的销售统一发票,要求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并准确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和享受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具备与服务执行机构进行对接的能力;能配合服务机构将活动商品品类等信息录入系统,并具备收银时识别产品信息的系统能力;能配合对政府活动先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企业能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居家适老化产品焕新补贴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024年以来企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且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承诺补贴活动期间商品价格不高于2024年同一商品的平均价(商品平均价=2024年总销售额/2024年总销售量),如有发现活动期间临时哄抬价格的,立即取消活动参与资格。
(三)经营稳健。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有进销存管理,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对企业所有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活动期间,参与商家能根据民政部门需要报送销售额、数量等数据。
(四)能主动联合厂家、品牌方叠加优惠让利,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标识及活动公告,明确活动程序,指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五)产品品类:
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类产品。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需填报或提供的材料详见“商户报名平台”的相关栏目,主要有:
1.参与活动企业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所属地区、对公结算账户、经营品类等)。
2.企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声明2024年以来企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失信行为,且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声明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等。
3.参与活动企业提供相关销售渠道基本信息。
(1)申报线下活动的,提供参与活动的线下门店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门头照片、内景照片等。
(2)申报线上活动的,提供参与活动的线上渠道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其中,以线上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网站等,下同)方式申报参与活动的,企业自有平台的应提供平台ICP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许可证,企业获得平台区域经营权的还应提供获得平台所属企业授权福建或福州区域经营资格相关证明;以线上平台的入驻商家方式申报参与活动的,需提供入驻线上平台并开展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例如:网店首页、资质信息页面截图等。企业可同时申报多个平台或多个平台的多个网店,所申报参与活动的平台或网店须一一列明,并依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申请企业应同步向线上电商平台提交申请,并提示线上电商平台按照《福州市居家适老化“焕新”补贴活动线上电商平台业务接入流程的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完成技术对接。
4.提供2025年纳税证明材料[提供《完税证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需有税务部门电子公章)》或无欠税证明]。
5.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
7.简化已入选相应活动的企业或牵总企业新增销售渠道(含线下门店、线上网店、线上平台等,下同)的申报手续。对已纳入我市居家适老化产品焕新补贴活动的企业,申报新增销售渠道时,在填写企业或牵总企业基本信息后,线下渠道:只需补充提交新增参与活动企业门店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门头照片、内景照片等);线上渠道:只需补充提交新增线上网店或线上平台的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具体详见上述“3.参与活动企业提供相关销售渠道基本信息”相关要求。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主申报。申报企业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通过“商户报名平台”线上填报申报材料。
报名网址:
https://fjlike.95516.com/zsmarket/market_manager/#/oldForNewServiceLogin (建议用电脑端填写申报)
(二)条件审核。各县(市)区、高新区民政主管部门对“商户报名平台”中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按照“审核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由福州市民政局在福州市民政局官网等分批公布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及销售渠道,后由执行单位与企业对接设备安装、活动上线等事项。
(四)县(市)区联系咨询电话(以申报主体的纳税所在地认定所属县区):
鼓楼区:0591-87572832;
台江区:0591-83816391;
仓山区:0591-88366965;
晋安区:0591-83615693;
马尾区:0591-63190003;
长乐区:0591-28920096;
福清市:0591-85285897;
闽侯县:0591-22069831;
连江县:0591-26123890;
罗源县:0591-26821313;
闽清县:0591-22310655;
永泰县:0591-24837847;
高新区:0591-83772201。
本活动公告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市民政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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