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3-0003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3-12-06
  • 标    题: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23〕301号
  • 发布日期:2023-12-0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确定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榕民〔2023〕301号
来源:民政局 时间:2023-12-07 10:46
 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规〔2022〕11号)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18〕30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四级养老服务机构的评定工作。经逐级审核,确定了24家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养老机构4家,农村幸福院20家。(具体名单附后)

 

附件:通过四级评定的养老服务机构清单

  

 

福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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