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1600-2013-0009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3-08-26
- 标 题: 关于下达2013年度“扶老助残康复工程”项目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3〕528号
- 发布日期:2013-08-2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扶老助残康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民福[2013]339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起,“肢残助行工程”拓展为“扶老助残康复工程”,省厅除了继续为全省贫困肢体残疾患者、革命伤残军人免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和免费配送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服务外,增加为全省各类养老机构逐年免费装配护理床、助听器、助视器、洗澡机、座便器等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的康复辅具。按照省民政厅《2013年度“扶老助残康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分配我市的任务数为假肢矫形器25件、多功能电动病理床4张,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受助条件和申请程序,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填表、审核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2013年度“扶老助残康复工程”登记表》汇总上报我局福利处(联系电话:83250693)。同时,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省假肢中心做好假肢测量、取型、装配等工作。
附件1:福州市2013年度“扶老助残康复工程”任务分配表
附件2:福建省民政厅2013年度“扶老助残康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福州市民政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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