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1000-2018-0006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8-08-31
- 标 题: 关于推荐申报市级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8〕669号
- 发布日期:2018-09-0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推进城乡社区“三社联动”的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民管〔2018〕74号)要求,为加快建立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城乡社区 “三社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社联动”),发挥社会工作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中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拟于2019年启动福州市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现将试点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在城乡社区开展以满足广大居民基本需求为目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以社会工作者为主导、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选取10个城乡社区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设和试点经验推广,探索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城乡“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三社联动”工作法。
二、试点工作内容
通过建立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城乡社区 “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引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团队,整合城乡社会组织资源,依托城乡社区平台,重点服务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精神慰藉、资源链接、能力提升、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实现社会工作者作用更加明显,社会组织发展更有活力,村居服务更加精细。
三、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民政局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做好试点申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能够对本地区“三社联动”模式的推广普及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各地要尽快选定拟开展试点工作的城乡社区,每个县(市)区推荐1-2个试点村或试点社区,于9月21日前将试点推荐名单、试点信息表的纸制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市局社会组织管理处。我们将根据申报情况,确定2019年市级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名单。
联系人:郭旭颖,联系电话:0591-87818163,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2层1237室社会组织管理处,联系邮箱:fzsggl@163.com。
附件:1.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村(社区)推荐名单
2.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村(社区)基本信息表
福州市民政局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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