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3000-2017-0005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17-07-11
- 标 题: 关于做好接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民〔2017〕567号
- 发布日期:2017-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7〕65号)和《关于印发福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的通知》(榕民〔2017〕283号)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评分、体检及公示后,我局确定了15名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人选(其中永泰5名,闽清10名),并下发了《关于做好接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相关工作的通知》(榕民〔2017〕504号)。由于永泰县的王诗怡、陈丽萍,闽清县的苏欣、王秋芳、黄欣、蒋文琴、林洋婕等放弃入选资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重新启动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程序,根据综合考评评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对空缺名额进行了递补,并经体检、公示无异议。现将补充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和之前没有弃权的人员名单及安排情况(见附件)通知你们,请你们做好接收工作,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附件: |
福州市民政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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