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9-2500-2025-0003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6-06
- 标 题: 福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无
- 发布日期: 2025-06-11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发﹝2025﹞2号)和《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闽老龄办函﹝2025﹞2号)精神,依据《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办法》,现将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推荐名额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的奖项包括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分配我市的推荐评选名额为全国“敬老文明号”4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6名。
二、评选对象
全国“敬老文明号”评选对象为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企业等;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对象为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评选要求
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候选对象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遵照《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高新区老龄办应结合先进典型宣传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推荐工作,坚持突出基层,严格审核把关,最多可推荐两项称号候选对象各1个,一般不重复推荐已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拟推荐对象为非基层单位和非公共服务窗口单位,或非普通群众时,须提前与市老龄办沟通。
四、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在6月17日前将推荐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函、审批表(附件2-4)、公示和征求意见情况报送至市老龄办,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福州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注明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推荐。我办将依程序择优评选,向省老龄办推荐。
联系人:福州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 陈恬恬
联系电话:0591-83250719
电子邮箱:83250693@163.com
邮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
楼1231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7
附件:1.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
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办
发﹝2025﹞2号)
2.关于推荐2025年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
候选对象的函
3.全国“敬老文明号”推荐审批表
4.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推荐审批表
福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民政局代章)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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